GB9816的本部分規定了熱熔斷體的分類、標志、機械要求、電氣要求、溫度試驗、防銹的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安裝在一般戶內環境下使用的電器、電子設備及類似的組件中,用以防止它們在故障情況下出現超溫的熱熔斷體。
注1:設備不一定是設計用來產生熱量的。
注2:防止超溫的有效性與熱熔斷體的安裝位置和安裝方法以及所承載的電流大小有關。
注3:應注意表3規定的外部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小于某些電器或設備標準規定的要求。在此
情況下,當此類設備在安裝熱熔斷體時,應考慮采取措施使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達到相應設備標準的規定值。
如果熱熔斷體所處環境的氣候和其他條件和本部分所規定的相類似,則本部分也可用于非室內條
件下使用的熱熔斷體。
本部分也適用于簡單形狀的熱熔斷體(如熔斷片或熔斷絲),只要其工作時排出的熔融材料不會影
響設備的安全使用,尤其對于手持式或便攜式設備,無論其位置如何,均不會影響它們的安全使用。
本部分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直流690V、額定電流不超過63A 的熱熔斷體。
本部分的目的是:
a) 制定對熱熔斷體的要求;
b) 定義試驗的方法;
c) 為熱熔斷體在設備中的應用提供有用的信息。
本部分不適用于腐蝕性或爆炸性大氣等極端條件下使用的熱熔斷體。
本部分不適用于用在頻率低于45Hz或高于62Hz的交流電路上的熱熔斷體。